答复内容 |
您好,非常感谢对我院来华留学生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留学生在宿舍做饭的问题。
目前,我院在校留学生有13名。因留学生国家文化背景、宗教信仰、饮食习惯等与我们国内学生存在巨大差异,我院食堂仅提供中餐饮食,不能为留学生提供清真饮食,本着对留学生宗教信仰的尊重,根据我国来华留学生招生与管理的有关规定,仅允许信仰伊斯兰教和基督教的12名留学生集中在宿舍做饭或者申请校外住宿自行解决餐饮问题。但因疫情防控需要,留学生暂不允许校外住宿。所以,在确保用电安全的前提下,允许其在寝室做饭。待疫情防控结束后,所有留学生一律不得在寝室做饭,如有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信仰的留学生因校内无法满足就餐需求可以申请校外住宿。同时,我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拟开设清真食堂或清真饮食窗口,满足在校留学生基本的清真饮食需求。
二、关于留学生奖学金问题。
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及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第42号令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国际学生奖学金管理规定》,符合条件的在校留学生可以参照本规定,申请贵州省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和院级梵净山奖学金。留学生奖学金名额比例符合规定,评选程序经严格审核把关,成绩优秀、综合表现优异的留学生才有机会获得相关奖学金。在校留学生奖学金名额比例低于我校国内学生的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和其它社会奖学金等评选比例。目前,自费来华留学生需要交纳学费、住宿费、书本费,所有在校留学生(不论奖学金生与否)还必须交纳来华留学生专项保险费(800元/年)以及所有外事手续(护照、签证等)办理费用,上述情况也是国际上的通常做法。
三、关于留学生考试问题。
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及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令第42号 《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我院制定了汉语及各专业《来华留学生人才培养方案》,依据相关人才培养方案开展汉语教学和实施学历教育,按照“趋同化”管理原则,来华留学生所有考试均按照国内学生考试形式和标准进行考试和考核,不存在对在校留学生“特殊照顾”的情况。另外,留学生除了参照国内学生的毕业要求外,医学专业毕业的留学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5级,其它专业毕业生必须通过汉语水平考试4级才准予毕业。
最后,希望反映问题的同学们增强国际理解意识,注意使用文明用语沟通交流,拒绝言语暴力和粗俗话语,争做新时代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欢迎多来国际教育学院交流学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