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详情

编号:201804171304033398
申请日期:2018-04-17
申请人 彭* 性别
年龄 29 职业 基层公职人员
信访部门 学生工作部 问题类别 书记信箱
主题 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的通知
内容 书记您好! 我是11届工学院学生彭杰,于2014年7月在职院毕业到基层服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发〔2008〕 1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09〕15号)、省财政 厅省教育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09〕11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对《贵州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补充说明的通知(黔教助发〔2012〕222号)精神。为什么我们学校没有这个高校毕业生下基层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
受理部门 学生工作部 计划完成时间
处理进度 处理完结 完成时间 2018-04-20
答复内容 吴敏部长已电话回复学生,该政策只针对省属高校执行,我校属于市属高校,因此不享受该政策。
信访人的评价: 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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